近日,新平县第十二届党委第131次常务会议召开,为落实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的工作精神作出安排。
会议要求全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成绩,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如期顺利建成。我们要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(家庭)的创建,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。我们应该继续挖掘、提炼和总结我们创造新公寓的经验,讲一个创造新公寓的好故事,大声疾呼创造新公寓。进一步完善联盟创建工作机制,加强行政边境地区各民族交流与交流,推进一体化、标准化、模块化工作的创建,为创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做出开拓性积极探索和实践。我们要切实履行职责,继续开展“八大工程”和“九五”活动,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国家示范县建设如期得到审议批准。
据悉,新平县自2013年开展建国工作以来,围绕“四个目标”实施了“八大重点工程”,开展了“九进”活动,全面、深入、持续推进建国工作。目前,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建设已通过市级初审和省级评选,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(记者石田甜)